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的通知
各房地產經紀機構:
為加強對我市房地產經紀行業的備案管理,提高行業總體服務水平及服務人員素質,促進行業依法依規健康發展,現將有關規範我市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的事項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從業的房地產經紀機構需在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後30日內到羅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提交相關資料備案。
二、申請備案材料:
(一)《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登記表》;
(二)《從業人員登記表》、從業人員及房地產經紀人員的身份證複印件、勞動合同複印件;
(三)《房地產經紀人登記表》;
(四)房地產經紀人員社保證明;
(五)如需委托員工辦理備案,要提交《授權委托書》;
(六)經營場所證明複印件(《房屋所有權證》或《房屋租賃合同》);
(七)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合夥人)有效身份證明複印件;
(八)營業執照複印件;
(九)《企業章程》複印件;
(十)資金證明(企業機讀檔案登記資料);
(十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經紀專業人員職業資格證書》(簡稱證書)複印件,其中資格級別為房地產經紀人協理的需提交兩份獨立證書,資格級別為房地產經紀人的則提供一份證書(所提供證書的房地產經紀人員必須在申請備案機構內任職);
(十二)法律法規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以上所有資料除其他業務主管部門出具的原件材料外均需加蓋企業公章。
三、過渡期管理。
在本《通知》發出後成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以工商營業執照成立日期為準,下同),應當按以上標準進行備案;在本《通知》發出前成立的房地產經紀機構,未能提供足夠數量的房地產經紀人員材料的,可暫不提供,先行在2019年12月31日前備案,先行備案的必須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善人員材料;
四、2020年12月31日後未能按標準備案的企業,將取消其備案和二手房網簽資格並進行相關行政處罰。
五、業務辦理部門:羅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住房發展與房地產市場監管股,聯係電話:3882559。
特此通知。
羅定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19年10月18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